十水丸
外观
十水丸:《医心方》卷十引《范汪方》
| 异 名 | 十水丹(《鸡峰》卷十九)。 |
| 组 成 | 大戟葶苈甘遂、藁本、连翘、芫花、泽漆、桑根白皮、巴豆、赤小豆各等分 |
| 用 法 | 上药随病形所主倍之,为末,炼蜜为丸,如小豆大。先食服一丸,每日三次。欲下病,服三丸;人弱者,以意节之。 |
| 主 治 | 水肿。 |
| 宜 忌 | 《续木事》:忌盐一百二十日,缘盐能化水故也。外忌鱼鲜、面食一切毒物及生冷等物。不得行房事。 |
| 备 考 | 大戟主青水,先从面目肿遍一身,其根在肝;葶苈主赤水,先从心肿,其根在心;甘遂主黄水,先从腹肿,其根在脾;藁本主白水,先从脚肿,其根在肺;连翘主黑水,先从足跌肿,其根在肾;芫花主玄水,先从面肿至足,其根在胆;泽漆主风水,先从四肢起肿满,身尽肿,其根在胃;桑根白皮主石水,四肢小,其腹肿独大,其根在膀胱;巴豆主气水,水从肠满,其根在小肠;赤小豆主气水,乍盛乍虚,乍来乍去,其根在大肠。按;方中泽漆,《鸡峰》作“泽泻”。 |
| 方 源 | 《医心方》卷十引《范汪方》 |
十水丸:《医心方》卷十引《小品方》
| 组 成 | 椒目、甘遂、大戟、芫花、玄参、赤小豆、桑根白皮、泽漆、巴豆荠劳各等分 |
| 用 法 | 上十种,随其病始所在,增其所主药一分,巴豆四分(去心皮),为末,合下筛,炼蜜为丸,如梧桐子大。每服三丸。得下为度。不下,日三服亦可。亦可作散服,每用半钱匕。如大便利,明朝复服如法,再服病愈。 |
| 主 治 | 十种水肿。 |
| 加 减 | 肿从头起名白水,加椒目一分;从胸起名黄水,加甘遂一分;从面起名青水,加大戟一分;从腹起名气水,加芫花一分;从股起名黑水,加玄参一分;从面起至足名悬水,加赤小豆一分;从内起坚块四肢肿名石水,加桑根一分;从四肢起腹肿名风水,加泽漆一分;从腹起名冷水,加巴豆四分;从胸起名赤水,加葶苈一分。 |
| 方 源 | 《医心方》卷十引《小品方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