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異 名 | 木八(《痧症全書》卷下)、六十四號歸妹方(《雜病源流犀燭》卷二十一)。 |
| 組 成 | 甘草、明礬、食鹽各一兩,川烏一錢,乾薑三錢 |
| 用 法 | 上為細末,米飯搗為丸。每服五分,白湯溫下。新犯痧者,一二服即愈;久犯痧者,十服全愈,不復發矣。若人屬虛寒者,必加倍多服,方能有效。 |
| 主 治 | 數患痧症。 |
| 宜 忌 | 必痧症已愈,然後可服,以絕其根,否則稍有痧氣未除,斷不可服,恐甘草作脹,熱者助邪,反害之矣。 |
| 方論選錄 | 用甘草以助胃,用乾薑、川烏以充胃,用明礬以解毒,用食鹽以斷痧,烏姜性熱,恐人有宜有不宜,故每服止用五分為則,惟取其能絕痧根焉爾。 |
| 方 源 | 《痧脹玉衡》卷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