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目丹
明目丹:《中藏经》卷下
| 异 名 | 太乙明月丹(《医学纲目》卷五)、大灵明月丹(《普济方》卷三一九)。 |
| 组 成 | 雄黄半两,兔粪二两,轻粉一两,木香半两,天灵盖一两,炙,鳖甲一个,大者,去裙襕,醋炙焦黄 |
| 用 法 | 上为末,醇酒一大升,大黄一两,熬膏,入前药末为丸,如弹子大,朱砂为衣。五更初,勿令人知,以童便与醇酒共一盏,化一丸服之。如人行二十里,上吐出虫,其状若灯心而细,长及寸;或如烂李,又如虾蟆,状各不同。如未效,次日再服,以应为度。 |
| 主 治 | 传尸劳,肌瘦面黄,呕吐血,咳嗽不定者。 |
| 宜 忌 | 先烧安息香,令烟起,吸之,不嗽者非传尸也,不可用此药;若吸烟入口,咳嗽不能禁止者,乃传尸也,宜用此药。仍须初得,血气未尽,精神未乱者,可用之。 |
| 方 源 | 《中藏经》卷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