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组 成 | 大斑蝥二十一个,去头足翅,糯米一撮 |
| 用 法 | 先将斑蝥七个人米内,慢火炒,勿令焦,去斑蝥;再入七个炒令焦,色变俱去之;又入七个,炒米色出赤烟为度,去斑蝥不用。只将米研为末,冷水入香油少许,空心调服,须臾又进一服。以二便利下恶物为度。若腹痛,急以青靛调凉水解之。或先用黄连、甘草煎汤,待冷服之。又凉水调益元散甚妙。 |
| 主 治 | 疯犬伤毒。 |
| 宜 忌 | 不可食热物。终身禁食犬肉,每见食犬肉而复作者,不救。 |
| 方论选录 | 斑蝥毒之尤者,虽以毒而攻毒,惟少用之,滋用炒米以夺气。尤备青靛、黄连解其慇悍。 |
| 方 源 | 《医统》卷七十七引《医林集要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