烏梅醋法:方出《證類本草》卷二十三引《肘後方》,名見《直指》卷二十四

異 名烏梅酒(《仙拈集》卷二)。
組 成烏梅
用 法杵,苦酒和。以指潰之。須臾愈。
主 治手指忽腫痛,名為代指。
方 源方出《證類本草》卷二十三引《肘後方》,名見《直指》卷二十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