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水丸
外觀
十水丸:《醫心方》卷十引《范汪方》
| 異 名 | 十水丹(《雞峰》卷十九)。 |
| 組 成 | 大戟葶藶甘遂、藁本、連翹、芫花、澤漆、桑根白皮、巴豆、赤小豆各等分 |
| 用 法 | 上藥隨病形所主倍之,為末,煉蜜為丸,如小豆大。先食服一丸,每日三次。欲下病,服三丸;人弱者,以意節之。 |
| 主 治 | 水腫。 |
| 宜 忌 | 《續木事》:忌鹽一百二十日,緣鹽能化水故也。外忌魚鮮、麵食一切毒物及生冷等物。不得行房事。 |
| 備 考 | 大戟主青水,先從面目腫遍一身,其根在肝;葶藶主赤水,先從心腫,其根在心;甘遂主黃水,先從腹腫,其根在脾;藁本主白水,先從腳腫,其根在肺;連翹主黑水,先從足跌腫,其根在腎;芫花主玄水,先從面腫至足,其根在膽;澤漆主風水,先從四肢起腫滿,身盡腫,其根在胃;桑根白皮主石水,四肢小,其腹腫獨大,其根在膀胱;巴豆主氣水,水從腸滿,其根在小腸;赤小豆主氣水,乍盛乍虛,乍來乍去,其根在大腸。按;方中澤漆,《雞峰》作「澤瀉」。 |
| 方 源 | 《醫心方》卷十引《范汪方》 |
十水丸:《醫心方》卷十引《小品方》
| 組 成 | 椒目、甘遂、大戟、芫花、玄參、赤小豆、桑根白皮、澤漆、巴豆薺勞各等分 |
| 用 法 | 上十種,隨其病始所在,增其所主藥一分,巴豆四分(去心皮),為末,合下篩,煉蜜為丸,如梧桐子大。每服三丸。得下為度。不下,日三服亦可。亦可作散服,每用半錢匕。如大便利,明朝復服如法,再服病癒。 |
| 主 治 | 十種水腫。 |
| 加 減 | 腫從頭起名白水,加椒目一分;從胸起名黃水,加甘遂一分;從面起名青水,加大戟一分;從腹起名氣水,加芫花一分;從股起名黑水,加玄參一分;從面起至足名懸水,加赤小豆一分;從內起堅塊四肢腫名石水,加桑根一分;從四肢起腹腫名風水,加澤漆一分;從腹起名冷水,加巴豆四分;從胸起名赤水,加葶藶一分。 |
| 方 源 | 《醫心方》卷十引《小品方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