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組 成 | 大斑蝥二十一個,去頭足翅,糯米一撮 |
| 用 法 | 先將斑蝥七個人米內,慢火炒,勿令焦,去斑蝥;再入七個炒令焦,色變俱去之;又入七個,炒米色出赤煙為度,去斑蝥不用。只將米研為末,冷水入香油少許,空心調服,須臾又進一服。以二便利下惡物為度。若腹痛,急以青靛調涼水解之。或先用黃連、甘草煎湯,待冷服之。又涼水調益元散甚妙。 |
| 主 治 | 瘋犬傷毒。 |
| 宜 忌 | 不可食熱物。終身禁食犬肉,每見食犬肉而復作者,不救。 |
| 方論選錄 | 斑蝥毒之尤者,雖以毒而攻毒,惟少用之,滋用炒米以奪氣。尤備青靛、黃連解其慇悍。 |
| 方 源 | 《醫統》卷七十七引《醫林集要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