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異 名 | 麻藥草烏散(《醫統》卷七十九)。 |
| 組 成 | 豬牙皂角、木鱉子、紫金皮、白芷、半夏、烏藥、川芎、杜當歸、川烏各五兩,船上茴香、坐拿草酒煎熟、草烏各一兩,木香三錢 |
| 用 法 | 上並無煅制,為末。諸骨碎、骨折出臼者,每服二錢,好紅酒調下,麻倒不識痛處,或用刀割開,或用剪去骨鋒者,以手整頓骨節歸原,端正,用夾夾定,然後醫治;或箭鏃入骨不出,亦可用此麻之,或用鐵鉗拽出,或用鑿鑿開取出。後用鹽湯,或鹽水與服立醒。 |
| 功 用 | 麻倒不識痛處。 |
| 主 治 | 損傷骨節不歸窠者。 |
| 加 減 | 傷重刺痛,手近不得者,更加坐拿、草烏各五錢,及曼陀羅花五錢入藥。 |
| 方 源 | 《得效》卷十八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