麋角丸
麋角丸:《千金》卷十九
| 組 成 | 麋角取當年新角連腦頂者為上,看角根有斫痕處亦堪用,退角根下平者是不堪,取角五具,或四具、三具、二具、一具為一劑,先去尖一大寸,即各長七八寸,取勢截斷,量把鎊得,即於長流水中以竹器盛懸,浸可十宿;如無長流水處,即於淨盆中滿著水浸,每夜易之,即將出,削去皴皮以利鎊,鎊取白處至心即止,以清粟米泔浸之,經二宿;初經一宿即干,握去舊水,置新絹上曝干,淨擇去惡物、粗骨皮及鎊不勻者,即以無灰美酒於大白瓷器中浸,經二宿,其酒及器物隨藥多少,其藥及酒俱入淨釜中,初武火煮一食久後,即又著火微煎,如蟹目沸,以柳木篦長四尺、闊三指,徐攪之,困即易人,不得住,時時更添美酒,以成煎為度,煎之皆須平旦下手,不得經兩宿,仍看屑消似稀膠,即以牛乳五大升、酥一斤,以次漸下後藥,秦艽、人參、甘草、肉蓯蓉、檳榔、麋角一條,炙令黃,為散,與諸藥同制之,通草、菟絲子酒浸二宿,待干,別搗之,各一兩 |
| 用 法 | 上為散,共煎,又可一食時候,藥似稠粥即止火,少時歇熱氣,即投諸藥散相和,攪之相得,仍待少時漸稠,堪作丸,即以新器中盛之,以眾手一時丸之,如梧桐子大;若不能眾手丸,旋暖漸丸亦得;如粘手,著少酥塗手。初每服三十丸,空腹取三果漿以送下;如無三果漿,酒送下亦得,日加一丸,至五十九為度,一日二次。服經一月,腹內諸疾自相驅逐,有微利勿怪,漸後多泄氣能食。若先曾服丹石等藥,即以三黃丸食上壓令宣泄;如飲酒食麵,口乾、鼻中氣粗、眼澀,即以蜜漿飲之即止,如不止,加以三黃丸,使微利,諸如此一度發動以後,方始調暢。服至二百日,面皺自展光澤;一年,齒落更生,強記,身輕若風,日行數百里;二年,常令人肥飽少食,七十以上卻成後生;三年,腸作筋髓,預見未明;四年,常飽不食。 |
| 功 用 | 明耳目,補心神,安臟腑,填骨髓,理腰腳,能久立,發白更黑,兒老還少。 |
| 加 減 | 其患氣者,加枳實、青木香、准前各一大兩。 |
| 宜 忌 | 初服一百日內忌房室。 |
| 方 源 | 《千金》卷十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