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尸神授丸
传尸神授丸:方出《百一》卷四,名见《不居集》上集卷十一
| 组 成 | 天灵盖三钱,酥炙黄色,为末,虎粪内骨一钱,人骨为上,兽骨次之;杀虎,大肠内者亦可用;同青蛇脑小豆许或绿豆许,同酥炙,色转为度,无蛇脑,只醋炙亦得,鳖甲极大者,九肋者尤妙;酥炙黄色,为末,一两,安息香半两,桃仁一分,去皮尖,研,以上为末,绢筛过。、青蒿取近梢三四寸,细锉,六两,豉三百粒,葱白二十一个,打破,东引桃、柳、李、、桑枝各七茎,如箸头大,各长七寸,细锉,麝香一钱,别研,枫叶二十一片,如无亦得,初不曾用,童子小便半升,槟榔一分,别为细末 |
| 用 法 | 先将青蒿、桃、柳、李、桑枝、枫叶、葱、豉,以官省升量水三升,煎至半升许,去滓,安息香、天灵盖、虎粪内骨、鳖甲、桃仁与童子小便同煎取汁,去滓,有四五合;将槟榔、麝香同研匀,调作一服。早晨温服,以被盖覆出汗;恐汗内有细虫,以帛子拭之,即焚此帛;相次须泻,必有虫下,如未死,以大火焚之,并弃长流水内。所用药切不得令病人知,日后亦然。十来日后气体复原,再进一服,依前焚弃,至无虫而止。 |
| 主 治 | 传尸劳。 |
| 临床报道 | 传尸劳:袁州寄居武节郎李应,本相州法司,尝以吏役事韩似天枢密。兵火后,忽于宜春见之,云从岳侯军得官,今闲居于此。从容问其家事,潸然泪下,曰:应先有儿女三人,长子因议买宅,入空无人所居之室,忽觉心动,背寒凛凛,遂感劳瘀之疾,垂殆传于其次,次,室女也。长子既死,女病寻亟继又传于第三子,证候一同。开元寺前有一人曰:闻宅上苦传尸劳,贫道有一药方奉传。又言:此药以天灵盖、虎粪内骨为主,切须仔细寻觅;青蛇脑如无亦可。敬如其言,治药既成,于病榻之前服药。食顷,脏腑大下,得虫七枚,色如红燠肉而腹白,长约一寸。试以火焚之,以铁火箸剖刺不能入。病顿减,后又服一剂,得小虫四枚,自此遂安。今已十年,肌体悦泽,不复有疾。 |
| 方 源 | 方出《百一》卷四,名见《不居集》上集卷十一 |